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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10月13日晚间,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发布《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GY-YD2023-2)》,将开展第九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采购文件明确,本次药品国采的开标时间为11月6日,开标地点在上海市奉贤区。
根据今年8月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曾发布的《关于开展第九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相关药品信息填报工作的通知》。彼时第九批药品国采的填报范围涉及195个药品品规,包含44个品种,而根据新出炉的采购文件,此次集采范围涉及42个品种,其中注射剂品种仍为主角,这也延续了第八批集采的趋势。
文件要求,各品种各地采购周期自中选结果执行之日起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
采购周期内采购协议每年一签。续签采购协议时,约定采购量原则上不少于各地该中选药品上年约定采购量。采购周期内若提前完成当年约定采购量,超出部分中选企业仍应按中选价进行供应,直至采购周期届满。
按照各地首年约定采购量及各采购品种首年约定采购量规定,各品种全国实际中选企业数为 1 家的,为首年约定采购量计算基数的 50%;全国实际中选企业数为 2 家的,为首年约定采购量计算基数的 60%;全国实际中选企业数为 3 家的,为首年约定采购量计算基数的 70%;全国实际中选企业数为 4 家及以上的,为首年约定采购量计算基数的 80%。
不过,对于阿奇霉素口服液体剂、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剂、磷酸特地唑胺注射剂、头孢替安注射剂、西他沙星口服常释剂型,则规定:全国实际中选企业数为 1 家的,为首年约定采购量计算基数的 40%;全国实际中选企业数为 2 家的,为首年约定采购量计算基数的 50%;全国实际中选企业数为 3 家的,为首年约定采购量计算基数的 60%;全国实际中选企业数为 4 家及以上的,为首年约定采购量计算基数的 70%。
另外,对于艾司奥美拉唑镁肠溶干混悬剂、吡拉西坦注射剂型、卡泊芬净注射剂、雷贝拉唑口服常释剂型,规定:全国实际中选企业数为 1 家的,为首年约定采购量计算基数的 30%;全国实际中选企业数为 2 家的,为首年约定采购量计算基数的 40%;全国实际中选企业数为 3 家及以上的,为首年约定采购量计算基数的 50%。
值得一提的,本次国采也有备供企业设置,《采购文件》明确,阿托品注射剂、多巴胺注射剂、乌拉地尔注射剂型、氟马西尼注射剂、胺碘酮注射剂、葡萄糖酸钙注射剂型、缩宫素注射剂型和硫酸镁注射剂型等 8 个品种,若同品种中选企业数 ≥3 家,在中选企业主供地区和备供地区确认后,由各省医保部门从同品种中选企业中再选择一家第二备供企业,第二备供企业须不同于本省的中选企业和备供企业。
文件要求,中选企业(含联合体内所有企业)在主供地区、备供地区按其中选价格直接挂网供应,在第二备供地区须按不高于其中选价格的 1.5 倍或同品种最高中选价挂网供应,在非主供和非备供地区也须按不高于其中选价格的 1.5 倍或同品种最高中选价挂网供应。中选企业在非主供和非备供地区已经挂网的须及时调整价格,不得以撤网规避调价。
药品集采可以说是近年来医药行业每年的重头戏。本次集采中的中药注射剂品种数量较多,目前已落地执行的七批化药集采中,已纳入98个品种。业内认为,注射剂高度依赖院内市场,相关品种能否中标,将对该品种的市场格局产生深远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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