羧甲基淀粉钠医用级有质检单随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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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品为淀粉在碱性条件下与*作用生成的淀粉羧甲基醚的钠盐。
【性状】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
本品在乙醇中不溶。
【鉴别】(1)取本品适量,用液体石蜡装片(通则2001),置显微镜下观察。马铃薯淀粉特征为单粒,呈卵圆形或梨形,直径在30~100μm,偶见超过100μm;或圆形,大小为10~35μm;偶见有2~4个淀粉粒组成的复合颗粒;呈卵圆形或梨形的颗粒,脐点偏心;呈圆形的颗粒,脐点无中心或略带不规则脐点;在偏光显微镜下,十字交叉位于颗粒脐点处。玉米淀粉特征为单粒,呈多角形或类圆形,直径在5~30μm;脐点中心性,呈圆点状或星状;层纹不明显;在偏光显微镜下观察,十字交叉位于颗粒脐点处。A、B、C型应符合马铃薯淀粉显微特征,D型应符合玉米淀粉显微特征。
(2)取本品约0.1g,加水5ml,摇匀,加碘试液1滴,即显蓝色。
(3)本品显钠盐鉴别(1)的反应(通则0301)。
【检查】酸碱度 取本品1.0g,加水100ml振摇分散后,依法测定(通则0631),应符合附表规定。
干燥失重 取本品,在130℃干燥90分钟,应符合附表规定(通则0831)。
铁盐 取本品0.50g,置坩埚中,缓缓炽灼至*炭化,放冷;加硫酸0.5ml使湿润,低温加热至硫酸蒸气除尽后,在550~600℃炽灼使*灰化,放冷,加*4ml,在60℃水浴中加热10分钟,同时搅拌使溶解,放冷(必要时滤过),移至50ml纳氏比色管中,依法检查(通则0807),与标准铁溶液1.0ml用同一方法制成的对照液比较,不得更深(0.002%)。
重金属 取本品1.0g,依法检查(通则0821第二法),含重金属不得过百万分之二十。
微生物限度 取本品,依法检查(通则1105与通则1106),每1g供试品中需氧菌总数不得过103cfu,霉菌和酵母菌总数不得过102cfu,不得检出大肠埃希菌。
【类别】药用辅料,崩解剂和填充剂等。
【贮藏】密封,在干燥处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