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料医用级甲基纤维素
辅料医用级甲基纤维素
本品为甲基醚纤维素。按干燥品计算,含甲氧基(-OCH3)应为27.0%~32.0%。
【性状】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纤维状或颗粒状粉末。
本品在水中溶胀成澄清或微浑浊的胶状溶液;
【检查】 干燥失重 取本品,在105℃干燥1小时,减失重量不得过5.0%(通则0831)。
炽灼残渣 取本品1.0g,依法检查(通则0841),遗留残渣不得过1.0%。
重金属 取炽灼残渣项下遗留的残渣,依法检查(通则0821第二法),含重金属不得过百万分之二十。
砷盐 取本品1.0g,加氢氧化钙1.0g,混合,加水搅拌均匀,干燥后,先用小火灼烧使炭化,再在500~600℃炽灼使*灰化,放冷,加盐酸8ml与水23ml,依法检查(通则0822第一法),应符合规定(0.0002%)。
【类别】药用辅料,黏合剂和助悬剂等。
【贮藏】密闭保存。
(34)预胶化淀粉(执行标准:2020中国药典随货带产品厂家资质)
(35)可溶性淀粉(执行标准:2020中国药典随货带产品厂家资质)
(36)蔗糖(执行标准:2020中国药典随货带产品厂家资质)
(37)阿司帕坦(执行标准:2020中国药典随货带产品厂家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