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级氯化铵原料药 祛痰药 辅助利尿药
医药级氯化铵原料药 祛痰药 辅助利尿药
本品按干燥品计算,含氯化铵(NH4Cl)不得少于99.5%。
【性状】本品为无色结晶或白色结晶性粉末;无臭;有引湿性。
本品在水中易溶,在乙醇中微溶。
【鉴别】本品的水溶液显铵盐与氯化物鉴别(1)的反应(通则0301)。
【检查】酸度 取本品2.0g,加水10ml使溶解,依法测定(通则0631),pH值应为4.0~6.0。
钡盐 取本品4.0g,加水20ml溶解后,滤过,滤液分为两等份,一份中加稀硫酸2ml,另一份中加水2ml,静置15分钟,两液应同样澄清。
干燥失重 取本品,置硫酸干燥器中干燥至恒重,减失重量不得过0.5% (通则0831)。
炽灼残渣 不得过0.1%(通则0841)。
铁盐 取本品1.0g,用小火加热,俟氯化铵全部挥散,放冷,残渣中加水25ml,依法检查(通则0807),与标准铁溶液5.0ml制成的对照液比较,不得更深(0.005%)。
重金属 取本品2.0g,加醋酸盐缓冲液(pH3.5)2ml与水适量使溶解成25ml,依法检查(通则0821第一法),含重金属不得过百万分之十。
砷盐 取本品0.40g,加水23ml溶解后,加盐酸5ml,依法检查(通则0822第一法),应符合规定(0.0005%)。
【含量测定】取本品约0.12g,精密称定,加水50ml使溶解,再加糊精溶液(1→50)5ml、荧光黄指示液8滴与碳酸钙0.10g,摇匀,用硝酸银滴定液(0.1mol/L)滴定。每1ml硝酸银滴定液(0.1mol/L)相当于5.349mg的NH4Cl。
【类别】祛痰药,辅助利尿药。
【贮藏】密封,在干燥处保存。
【制剂】氯化铵片